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因该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8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同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结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经申请,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在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按照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持有人,包括大陆资本有限公司、杨翔、黄定寿、施亮、莫金枝、张从林和杨悦武。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是将交易对方所拥有的国内一家畜牧业企业的饲料和动保业务进行重组,即将其14家主营饲料业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1家主营动保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剥离整合至其全资子公司贵港瑞康饲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以交易对方最终所持贵港瑞康饲料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三)交易方式
本公司拟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即贵港瑞康饲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成为标的公司单一大股东,实现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控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股票停牌以来,经沟通和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就标的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约定,并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结合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和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股票无法在本次停牌期满按时(指2015年12月18日)复牌,由于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对于促进公司产业布局的完善和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为了能够继续推进并达成上述标的资产的收购,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7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即申请自2015年12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临时公告),同时继续推进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股权收购所涉及相关资产的规模较大,分布较广,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相关各方仍需较长时间商讨论证股权收购方案,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