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狠抓秸秆青贮、氨化、微贮饲料和国家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畜禽养殖(户)和小区、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积极推广适合不同地域特点的优质饲用玉米青贮品种,大力推广全株青贮玉米,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质量。
同时,各地要以农机购置补贴为契机,把秸秆综合利用机具作为补贴重点,通过补贴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切抛机、贴茬播种机等农机具,提高机具作业水平,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积极扶持秸秆收储用服务组织发展,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鼓励支持农民应用秸秆粉碎还田、温室挖沟还田、堆沤还田等腐熟技术,促进秸秆资源转化利用。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燃煤替代步伐。把秸秆能源化利用作为治理农村燃煤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补贴项目。实施秸秆沼气工程补贴项目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
2015 年,我省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量为6176万吨,可收集量为596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为563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5%,比2014年增长8.2个 百分点。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还存在高效秸秆收集体系亟待完善、专业化储运网络亟待建立、利用渠道亟待拓宽等问题。